一、嵊州市政协办公室是为市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各项工作做好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能:
1、负责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的会务工作;
2、负责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及审核各类文稿;
3、负责文书、档案、信访、保密等工作;
4、负责制定机关人事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度和考核,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休假、人事及劳动工资、劳保福利和机关离休、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行政经费的申请、管理、审核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和接待工作;
6、负责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协调各专门委员会之间的事务工作;
7、协助各专门委员会制订年度计划和搞好年终工作总结;
8、负责市政协委员的视察调研、民主协商、民主监督等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
9、统筹安排浙江省、绍兴市政协在嵊委员参加各项活动的服务联系工作;
10、协助专门委员会写好调研报告、提案等文稿工作;
11、搜集、综合各类重要信息、积极反映社情民意、编印 “社情民意反映”;
12、负责各乡镇领政协联络组的有关工作;
13、负责完成市政协领导布置交办的有关任务。
二、嵊州市政协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嵊州市政协办公室2015年收入预算645.82 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安排645.82 万元,占100 %。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嵊州市政协办公室2015年支出预算为645.82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3.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3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14.7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9.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1.91万元。
(三)预算安排支出情况
2015年嵊州市政协办公室预算支出总额为645.82万元,具体用于以下方面:
1、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指嵊州市政协办公室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履行政协职能,组织委员开展协商、视察、调研等政协活动的支出。具体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委员视察、其他政协事务支出4个项级支出科目。
(1)、行政运行科目260.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级人员经费及办公费用、印刷费、邮电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28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召开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题议政会等会议的支出;组织委员开展学习、对口联系、协商监督、参政议政等活动的支出。
(3)、委员视察科目9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委员开展视察、调研、送“文化、医疗、法律、科技”下乡等活动的支出。
(4)、其他政协事务支出75.71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以及专项业务服务的项目支出,如为全体政协委员订阅报刊、杂志,《嵊州政协》的编辑、印刷、发行,社情民意信息的编辑,组织委员举办联络联谊活动,政协网站的维护等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嵊州市政协办公室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主要有有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一个项级支出科目。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214.68万元,主要用于嵊州市政协办公室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指嵊州市政协办公室用于机关职工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支出三个项级科目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科目13.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职工的医疗补助支出。
(2)、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15.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其他医疗保障支出科目1.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职工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嵊州市政协办公室机关干部住房方面的支出,主要有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二个项级科目。
(1)、住房公积金科目安排24.7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机关干部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购房补贴科目安排2.5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可享受购房补贴的机关干部的补贴支出。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
1、因公出国(境)经费
嵊州市政协办公室2015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的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13.71 万元,主要用于省市政协领导调研、视察,委员工作交流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2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29 万元,主要用于领导出差、各专委会下乡调研、视察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将根据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行调整。
三、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 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6. 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指反映用于组织委员开展视察、调研、送“文化、医疗、法律、科技”下乡等活动的支出。
7. 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以及专项业务服务的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于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
9.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
嵊州市政协办公室 2015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