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发展、大量人口聚集市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也成为城市管理的难点,基层综合治理的矛盾的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近年来,我市许多小区也发生许多群体性事件的矛盾隐患,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计,近三年来,因涉及物业纠纷投诉的案件近20件,涉及700余人数。另据市人民法院统计,近三年的物业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2013年度物业案件立案数318件,占同期民事案件10.98%。2014年度,物业纠纷案件数614件,占同期民事案件15.96%。2015年度物业纠纷案件立案数834件,占同期民事案件17.22%,2016年度物业纠纷案件立案数近900件。
物业纠纷的快速增加,对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了较大的影响。2013年,我市发文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但由于该调解委员会成立来,没有相关的经费,致使该调解委员会名存实亡。无法正常运行。不能发挥其调解功能。根据中央及省有关部门的规定,为构建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体系,及时有效化解因物业管理纠纷而产生的民事纠纷和社会矛盾,方便人民群众减少诉讼环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建议:
一、政府给予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一定经费,保障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功能,以减少社会矛盾隐患,促进我市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市司法局与相关部门重新组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队伍,将既懂一定法律专业知识又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政法干警社区工作人员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吸收到调解员队伍中来,并对他们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指导。
三、建立人民调解员奖励考评机制。使其工资收入与业绩挂钩,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功能,以减少社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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