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剡县置于秦朝的文献解读
发布日期:2018-12-28 作者:市政协办


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了郡县制,其中会稽郡辖26县,剡县为其一。时至今日,26个县中,有25个县认定为秦置县,惟我们剡县不同,有两种说法:一曰秦置;一曰汉置。这是怎么回事呢?本文通过对有关志书文献的解读,辨明是非,希望我们剡县和其它25县一样,回归“秦置”的历史共识。

一、秦国是最早建立郡县制的地方

我国郡、县的设置,始于春秋时期的秦、晋、楚等国。据《史记· 秦本纪》载,秦武公十年(前688):伐邽、冀、戎,初县之。十一年,初县杜、郑。邽、冀、戎三县在今甘肃省天水市,杜、郑两县在今西安市附近。秦不断南征北战,在掠取的土地上置县,如惠公十年(前491):纳上郡十五县。到了战国时期,秦献公六年(前379):初县蒲、兰田。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初聚小邑为三十一县。昭王五十一年(前256):攻赵,取二十余县。到了庄襄王时期(前249—前247),秦已置上、汉中、南、黔中、南阳、三川、太原等七郡县,率先建立了郡县制。

秦庄襄王三年(前247),庄襄王崩,次年嬴政继位,改年号秦王政元年。嬴政十三岁,年少气盛,加快了并吞六国的战争,一边占城掠地,一边建置郡县。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平越国,置会稽郡。次年,统一了全国,改年号为秦始皇嬴政二十六年(前221),分全国为三十六郡,从廷尉李斯议: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诏告天下,取消诸侯土地分封,全国实行郡县制,为我国中央集权统治下的第一个二级行政区划制。郡设守、尉、监。约百里方圆为县,郡监管县。县万户以上设令,万户以下设长。县以下,五家为伍,二伍为什,十什为里,十里为亭,十亭为乡。

二、《前汉书》会稽郡26县皆置于秦

秦始皇在统一六国的过程中,长江中下游的楚、越是最后吞并的地区。《史记·秦始皇纪》载:秦王政二十五年,大兴兵……王翦遂定荆、江南地。降越君,置会稽郡。五月,天下大酺。明确记载会稽郡置于秦王政二十五年,即公元前222年。《史记》虽只列出三十六郡名单,没有列出各郡的县名,但根据秦国设置郡县的历史传统,和李斯“海内一统,皆为郡县”的记载,秦始皇是在全国完成郡县两级设置后,才颁诏全国实行郡县制的。

东汉班固(32—92)《前汉书·地理志》,首次公布全国郡县名单。刘邦灭秦,建立汉朝,袭用秦制。《资治通鉴》曰:入咸阳,与父老约法三章,乃使秦吏行县乡邑告谕之,秦民大喜。西汉领土不断扩张,在继承秦置郡县的基础上,又新置了不少郡县。《地理志》列郡、国130个,县、道、侯国1587个,分为秦置和汉置两部分。会稽郡及其26个县属秦置,治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剡县各为其一。

唐训诂学家颜师古(581—645)注《前汉书·地理志》,凡秦置郡县,只在郡下加注“秦置”,县则不再一一重复;其中若有汉朝新置的县,则在县下注明建县年代。凡汉置郡县,则在郡下加注汉置年代,县与其同的不重复注,不同的则加置建县年代。颜师古注,把前汉郡县的建置年代划得十分清楚,是确定该县是秦置或汉置的主要文献。《前汉书·地理志》会稽郡辖26县:吴、曲阿、乌伤、毗陵、余暨、阳羡、诸暨、无锡、山阴、丹徒、余姚、娄、上虞、海盐、剡、由拳、太末、乌程、句章、余杭、鄞、钱唐、鄮、富春、冶、回浦。颜师古在郡下注“秦置”,26县无一加注,剡县也别无记述,说明全为秦置县。检阅全部秦置郡县中,西汉时期只新置了七个县,说明和盘继承了秦朝的郡县制,剡县也属秦置县,这应是历史的共识。如果其它25县为秦置,只有剡县是汉置,那末汉朝以前剡属何县呢?剡中盆地四山环绕,是一个单独的、完整的地貌单元,不置县是不可思议的。

宋嘉泰《会稽志》载:嵊县剡山,在县北一里,县治处在坳。山巅屹起小峰号白塔,俗传秦始皇东游,使人凿此山以泄王气,今土坑深千余丈,号剡坑。以剡名坑,此亦剡为秦置县之明证。

三、剡令刘昭补志《后汉书·郡国志》

《后汉书·郡国志》是剡县县令刘昭补并注的,这是剡县历史上的一件大事,我们应该倍加珍惜。

刘昭是江淹的表弟,出身史家,其伯父刘彤注干宝《晋纪》四十卷。梁天监初(503)入仕,历豫章王中军、临川王记室,后为剡县令。南朝宋范晔撰《后汉书》,未就被杀,缺郡国等八志。刘昭奉命续补,集司马彪《续汉书》等进行考订,完成了八注的补缺并注释,作《序》后呈报朝廷,不久,卒于剡县。二十四史《后汉书》中郡国等八志,让我们得以看到“梁剡令刘昭补并注”的署名。刘昭世称博悉,江淹造访剡县,大加称赏。

东汉永建四年(129),原会稽郡分为吴、会稽二郡,会稽郡移治山阴(今浙江省绍兴市),析14县,剡为其一。刘昭在《后汉书·郡国志》后记中曰:汉书地理志承秦三十六郡,县邑数百,后稍分析。肯定了班固《前汉书·地理志》继承了秦郡县制。会稽郡及所属26县皆为秦朝所置,成为他注释《后汉书·郡国志》的基本依据。会稽郡辖14县:山阴、鄮、乌伤、诸暨、余暨、太末、上虞、剡、余姚、句章、鄞、章安、永宁、东部侯国。刘昭在郡下加“秦置”。其中山阴、鄮、余暨、剡、余姚、句章、鄞等七县无变更,未加注,为秦置县。四个县分置新县:乌伤,初平三年(190)分南乡为长山县;诸暨,典平二年(195)分立吴宁县;太末,初平三年(190)分立新安县,建安四年(199)孙氏分立丰安县;上虞,汉末分南乡立始宁县。汉新置三县:章安,章和元年(84)立;永宁,顺帝永和三年(138)以章安县东瓯乡为县;东部侯国。刘昭注一目了然,凡未加注的县,和郡注同,为秦置县;凡汉置县都一一注明置县年代。剡为未注县,属秦置县。这是刘昭注的历史共识。

其实,颜师古是仿效刘昭注法的,两者是一致的。所以,两汉书是我们认定剡为秦置县的基本依据;此前,再也没有其它文献可查了。

四、《宋书·州郡志》称秦置县为旧县

梁沈约《宋书·州郡志》与前不同,多了一种新注法,叫“汉旧县”,曰:自汉至宋,郡县无移改者,则注云“旧县”。其有回徙,随源甄别。这句话不太好理解,先以会稽郡为例,看是怎样甄别的:

会稽,太守。秦立,治吴。汉顺帝永建四年,分会稽为吴郡,会稽移治山阴,领县十。……山阴,令,汉旧县。永兴,令,汉旧余暨县,吴更名。上虞,令,汉旧县。余姚,令,汉旧县。剡,令,汉旧县。诸暨,令,汉旧县。始宁,令,何承天志,汉末分上虞立,贺循《会稽记》云“顺帝永建四年,分上虞南乡立”;《续汉志》无,晋太康三年《地志》有。句章,令,汉旧县。鄮,令,汉旧县。鄞,令,汉旧县。

在会稽郡十县中,有九个是“汉旧县”,其中余暨县仅在三国吴时名字改为永兴县。只有始宁县是汉朝时从上虞县南乡分立的,所以不是“汉旧县”。这个注法很明白,除了汉朝以后析置和新置县外,凡《前汉书》中已经有的县,并至南朝宋一直没有变迁,则称“汉旧县”。简而言之,就是秦朝或秦朝前置的县才是“汉旧县”。这种注法比刘昭、颜师古注要全面一些,因为“汉旧县”中,不仅包括秦置县,还包括了春秋战国时期已经设置的老县。据此,剡为“汉旧县”,应为秦置县。

唐《元和郡县志》按《宋书》“旧县”区分置县年代,以剡为“汉旧县”。综述唐朝以前的历史文献,剡为秦置县并无异议。

五、《嘉泰会稽志》以谶语论置县走偏方向

宋嘉泰二年(1202)《会稽志》卷一《会稽郡》一节中,引用了《史记·秦本纪》置会稽郡的一段话,可在卷十二《八县》中,皆不提县纪年,惟提及嵊县时曰:望嵊县,本汉剡县。道书云“两火一刀可以逃”,言剡多名山,可以避灾也。该卷是介绍绍兴府八县的县署和乡村的,12年后编成的《剡录》,却引其为《县纪年》的依据,并加以发挥,曰:

汉剡县,属会稽郡。道书曰:“两火一刀可以逃。”言剡多名山,可以避灾也。梁载言《十道志》曰:“谶曰:‘两火一刀可以逃’。”自汉以来,扰乱不少,故剡称福地。梅福《四明山记》曰:“魏杨德祖至四明山,……见两人把神火,及得水中金刀。”德祖曰:“两火成炎字,炎边得刀,是为剡字。”因号剡溪,又曰剡山。

看了这段文字,好像觉得我们剡县这个名字是三国魏人杨德祖之后才有的。其实,剡是钻木取火的象形字,是我国最早的古文字之一。尤其应指出的是,梅福是西汉人,杨德祖就是那个被曹操杀害的杨修,比梅福晚二百多年,梅福的书中怎会出现杨德祖的名字呢?可见此《四明山记》,肯定不是梅福所著。《嘉泰会稽志》误导《剡录》县纪年,拿道家谶语和神话说事,显然走偏了方向。但话又要说回来,《剡录》说汉剡县属会稽郡,这句话没有错,只不过遗漏了秦置剡县的纪年历史。

元至正晚期,县人国史编修许汝霖修《嵊志》,其《嵊志序》曰:自会稽为郡,而剡为名县。县人周汝登及其弟子纂修的万历、康熙、康熙续修三志,其《建置考》皆曰:秦灭楚,始皇二十六年,以故越地置会稽郡,剡为领县,始称焉。明弘治、清乾隆等《嵊县志》亦依秦置。但也有明成化、清道光、同治、民国等《嵊县志》,依秦、汉置县二说共存。康熙志还批评《剡录》曰:秦皇尝游会稽,断山之说或然,而祖德生于魏,剡名自秦,不足信。同时注明秦置说。问题的严重性在于,我们自己的《剡录》都说“剡汉县”,这就造成如《浙江通志》《辞海》《辞源》等国内诸多名典巨著多依此说,损害了嵊州历史的真实性。

六、道光《嵊县志》篡改文献误导置县

道光《嵊县志》卷一《建置》曰:嬴秦罢封建,置会稽郡。汉析为剡县。又载:剡,汉古县。案《史记》:“秦始皇二十五年置会稽郡”,治吴,不言置县。《汉书·地理志》:“景帝四年,吴属扬州,县二十六,剡其一也。”文中有两个错误。

其一,错说《史记》“不言置县”。《史记》虽然只列出三十六郡的名单,没有列出县的名单,但廷尉李斯奏“一统皆为郡县”,已明言完成了郡县两级行政的建置。再说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东巡会稽郡,一路泄王气后改了不少县名,如改金陵为秣陵、云阳为曲阿、长水为囚拳、大越为山阴,又新置余杭县,皆为秦已置县之明证。

其二,篡改《前汉书·地理志》颜师古注。颜注原文是:会稽郡,秦置。高帝六年为荆国。十二年更名吴。景帝四年属江都。属扬州。刘敞曰:“景帝四年封江都王,并得鄣郡,而不得吴。名曰江都,然则会稽不得云属江都。”意思是汉朝恢复封建,把郡县封给诸侯国。会稽郡,高帝六年(前201)属荆王刘贾,十二年(前195)属吴王刘濞,景帝四年(前153)属江都王刘菲。又元封五年(前106),全国置十三州,会稽郡属扬州。所有这些,说的是管辖权的变更,和建置毫无关系。道光《嵊县志》在景帝四年后,妄加“县二十六,剡其一也”,为汉置说假设了一个具体年代,误导置县,造成不良后果。

七、回归历史共识  认定剡为秦置县

1987年,新编《嵊县志》出版。说来也奇怪,在剡置县年代问题上,于刘昭、颜师古注不顾,偏偏选择了道光《嵊县志》篡改过的说法,在《大事记》和第一章《历史沿革》中,以“景帝四年(前153)已置剡县”,作为剡县置县年代。还附有《置县时间两说》一文,收罗两种不同说法的著述目录20余种,惟没有对《史记》《前汉书》《后汉书》《宋书》等历史文选进行考证,也没参阅相邻县市志书资料,采取折中办法,作出了如下新结论:“故历来史家笼统地称剡县为秦汉时置县。”这种说法不仅和《历史沿革》“景帝四年已置剡县”不一致;而且,秦汉两代跨度有四百多年,使置县的时间变得越发模糊了。

    2002年,开始续修《嵊州市志》。 这时,党史办、市志办的专业学术水平大有提高,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培养了一批志史人才,专著迭出,重大历史问题的研究逐步深入;加之周边县市的县志相继出版,为回归共识提供了参比资料。因此,秦置剡县的看法已被多数人所接受,故在2007年出版的《嵊州市志·概述》中写道:“秦置县。始皇帝三十七年(前210),秦始皇东巡会稽郡,传说派人于今城隍山星子峰南侧掘土坑千丈,以泄王气,名为剡坑。”定剡为秦置县,纠正了1987年版《嵊县志》“景帝四年已置剡县”的说法。2008年,市党史办、市志办内刊《嵊州春秋》第一期上,刊出了《剡县置县年代浅议》一文,以两汉书等历史文献为依据,比较系统地论证了秦置剡县的问题。从此以后,《嵊州年鉴》遂以“秦置县”为剡县置县年代。目前,剡为秦置县的问题,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

八、结    论

秦始皇嬴政二十六年(前221),统一中国,全国实行郡县制,会稽郡辖26县,剡县为其一。即剡县置于公元前221年,距今已有2239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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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嵊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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