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五届嵊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设置的决定 (2019年1月4日政协第十五届嵊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嵊州市委 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嵊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嵊市委发[2018]84号)精神,政协第十五届嵊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嵊州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设置调整为9个:提案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城建环保交通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 政协第十五届嵊州市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任免名单 (2019年1月4日政协第十五届嵊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钱树军同志为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 王炜同志为经济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 黄善祥同志为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主任; 钱继红同志为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农业委员会主任; 吕天嵊同志为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 郑志钧同志为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 劳江海同志不再兼任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 政协第十五届嵊州市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副主任任免名单 (2019年1月4日政协第十五届嵊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黄景、张元同志为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 陈良忠同志为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副主任; 陈小勇、王正浩同志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 竹贵光同志不再担任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 周谢东同志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王霞燕、孙群英同志为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副主任; 杨松斌同志为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胡金猴、童洪炎同志为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王玉江、王中萍同志为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过丹樑同志不再担任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陈玉萍同志为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孙益平同志不再担任城建环保委员会副主任; 王松平同志为城建环保交通委员会副主任; 黄景、钱佳校同志为委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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