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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新政合规化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建议
发布日期:2019-04-19 作者:市政协办


嵊州市政协常委、城环交委主任卢向明,市交通运输局干部潘红羽反映:交通部和公安部于2018年9月11日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所有网约车平台在年底前清退不合格司机和车辆。各地对网约车合规经营制定严格的细则,滴滴、美团等平台受到惩戒,准入门槛抬高,网约车逐渐失去市场优势和成本优势,导致多地“打车难”问题回潮。

一是户籍和背景审查等制度限制导致从业人员减少。目前多地的网约车政策都对网约车从业人员的户籍进行限制,甚至对个人背景进行公安审查,尤其是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都限制网约车驾驶员必须是本地户籍,或对车辆要求是本地牌照,杭州、广州以及大多数三四线城市则有所放宽。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发布的数据称,全国通过网约车获得收入的人数达到8066万。而在2018年6月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的人数仅有34万,缩减到新规落实前的近1%。

二是传统的网约车在新规限制下已经基本淘汰。网约车实施细则中规定,凡是网约车都必须转变为营运车辆,不仅车辆的保险费用提高,而且营运年限或里程超标后必须强制报废。私家车改变运营性质不但不可逆,而且需要大量成本。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了网约的私家车质量参差不齐的乱象,但群众出行便利也受到影响。

三是网约车无法享受巡游车的同等福利。对网约车经营场所和经营方式的种种限制为网约车上道经营设置了重重阻碍。网约车区别于巡游出租车,只能线上接单,不得定点等候,需要遵守限行政策,目前除了重庆、深圳等城市外,大多数城市还不允许网约车进站候客,也不能使用出租车服务区,同时不享受燃油补贴。

目前全国已有近300个城市出台了网约车的实施细则,并且得到了严格的落实。但打车难的问题日益严重,如何在出行便利和安全寻找到一个更佳的平衡点,卢向明、潘红羽建议:

一是应该适当放宽网约车司机的户籍限制。一线二线城市拥有大量的外来人口,本着平等就业的原则,对于网约车司机在一定范围内放款户籍限制,允许居住年限3年以上的外来人口注册成为网约车司机,消除户籍政策歧视。制定政策鼓励网约车平台,协助有从业意向的人员取得从业资格证,同时并对挂靠在平台的网约车司机进行适当补助,提高从业积极性。

二是细化网约车类型而给予区别化的政策对待。新规应根据网约车不同动力类型进行细化,对混合动力、纯电动和纯汽油等不同动力的网约车给予区别对待,对汽油动力的网约车也应给予燃油补贴,对主动改为“汽+气”混合动力的网约车给予适当奖励。考虑车辆的购置成本和变更性质的增加成本,对平台车辆和私人车辆也要区别对待,应指导保险公司对于私家车改网约车后的运营保险费用适当下调,同时应依照车辆实际运行状况进行报废,而不是按年限或里程数强制报废。

三是推动巡游车和网约车的融合发展。在互联网和市场化的大潮中,网约车和巡游车将会进一步缩小差距。在适当保护传统巡游出租车行业的同时,应当给予网约车同等的福利对待,忽视网约车作为出租车应该享有的福利待遇不是强化监管的途径,平等对待和融合发展才是监管落实、行业发展、便民利民的应选举措。下一步,可以尝试开放网约车平台的行车监控接口,优化安全操作程序。网约车平台要对照地方标准,配合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实时共享数据,做到实时监控、实时监督,提升安全保障水平。(绍兴市政协 嵊州市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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